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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体育《知识产权》2024年第12期要目
开元体育《知识产权》2024年第12期要目内容提要:知识产权法治和营商环境之间是同频共振、相互促进的关系,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促进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式有三种: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提振创新主体投资信心;做实知识产权平等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高质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代化改造、知识产权法治运行一体化建设、知识产权治理多元化发展,可以进一步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内容提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开启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从“管理”向“治理”的变迁历程,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治国理政发展观的深刻变革开元体育。当前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肩负着“高效管理”与“综合治理”双重任务,也成就了改革转型的必要条件。我们须沿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向知识产权综合治理迈进的“一条主线”,坚持知识产权发展型改革与治理型改革并重的“两大方向”,结合“度策略”有目标、分阶段地逐步实现全面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为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内容提要: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数字时代,避风港规则预设的适用场景已不复存在。以先进网络科技为支撑的电商平台远非昔日技术中立的传输通道和存储空间。得益于智能科技,平台过滤和预防知识产权侵权的能力极大提升。平台内经营者均属具备相应资质、资本的注册用户,平台制止侵权的紧迫性远不如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案件。因此,对于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侵权,平台应否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其裁判理当回归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红旗标准”和“通知—删除”规则可在过错认定中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只要直接侵权者能够被查证并具备赔偿能力,法院就应判令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作为敦促平台经营者加强平台治理的连带责任,只能在极其例外的情形下适用。
内容提要:公共资助科研项目产生的科学作品承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其实施强制性开放存取具有重要意义,但法律制度保障尚不充分。仅凭著作权法的权利解释或创设,难以全面调整使用者、创作者和出版商间“开放获取—积极存储—消极容忍”的复杂法律关系。应以著作权法与科技法的衔接为进路,完善强制性开放存取法律制度:一方面,在著作权法中新增“二次利用权”条款,赋予创作者以开放存储权利,并增设开放存储法定许可情形,对出版商施加消极容忍义务;另一方面,在科技法中规定公众使用者的开放获取权利,并完善科技报告制度,落实科研产出者的积极存储义务。
内容提要:平台用户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进行二次创作所面临的合法性危机,已经成为短视频产业发展的焦点法律问题之一。在我国现行法框架下,绝大多数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行为既不构成合理使用,也不属于法定许可。连接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组织和平台用户的短视频平台企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短视频平台企业兼具经营者和管理者双重身份,应将维持产业的生态平衡定位为其经营目标及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效率优先”的作品创作场景下,具有营利性质的平台用户二次创作行为只能由法定许可制度进行规制。因此,我国应创设法定许可为主的作品利用方式以便在提升短视频产业运行效率的同时,有效化解二次创作使用作品的合法性危机。
内容提要: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以来,社会对其存在的意义、未来走向等问题都有较大争议。这些反映了制度建构时期,理论认识还不够深入,缺乏方的系统梳理,容易受到不同干扰,对制度产生自我怀疑。因此,有必要对知识产权法的方基础进行深入研究,建构起科学合理的方体系,最大程度发现知识产权法变革的决定性变量,促进知识产权法良性发展,实现创新自由。知识产权方体系可从制度建构开元体育、制度研究、制度适用三个维度进行建构。在知识产权制度建构中,应注重喻性化、类型化与权利本位的思维方法,以准确定位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功能与发展目标。在知识产权制度研究中,应注重规范化、合法化与体系化的研究方法,以更好地发现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的内在规律。抽象/比较、话语建构法是知识产权制度适用中具有特色的方法开元体育。此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也展现出自身特性。
内容提要:女性主义对知识产权法的检视包括三个层面:事实层面上女性的法律生活,规范层面上性别正义的法律实现,以及价值预设层面上法律制度变革的女性主义进路。首先,女性的智力成果权利化不足、市场化不佳,在知识资本化的过程中呈现代表性逐步降低的性别“漏水管现象”。历史上女性从属地位的延续、女性自身对性别文化的内化以及社会的结构性偏见共同作用,导致了女性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欠佳。其次,女性化的创造面临权利化的障碍与侵权的高风险两重约束。弱势者狭窄的话语空间、被漠视的女性化创作传统及其价值,削弱了知识产权法律规则对性别正义的应有贡献。最后,知识产权法通过不断强化的独占规则、日益严峻的分配不均,呈现出法律男性特质的一面。通过女性主义特有的批判与解构,发现父权式的修辞话语强化了知识产权的绝对权属性,而法律预设的“身体/精神”“自然/文明”二元论结构扭曲了人类创作的天然生态,确立并正当化了知识资本的阶层分化与分配不均。